发布时间:2024-05-29 02:52:03
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临港分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璜土镇一楼房销售中心看房子,发现1#、2#、3#、5#、6#、10#楼都处于“售罄”状态,消费者认为该房地产商假装营造一种热卖的迹象来吸引消费者购买,遂向江阴市消保委临港分会投诉,要求对该商家进行整改,以免其他消费者上当受骗。
临港分会工作人员在收到消费者投诉后,立刻联合江阴市市监局执法人员开展调查。据查,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1#、2#、3#、5#、6#、10#楼都进行了抵押,处于不可售的抵押状态,故在销售中心沙盘中的上述楼盘模型上,都摆放了“售罄”的标牌进行宣传,但实际并未销售过。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楼盘未销售的情况下,对外使用了“售罄”的虚假宣传用语,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市监局执法人员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随着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降温,一些开发商在宣传上动起了歪脑筋,在楼盘宣传上对销售情况、升值空间、出行便利度、绿化覆盖率、享有优质教育资源、赠送面积等情况进行过度美化,甚至虚假宣传。江阴市消保委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面对眼花缭乱的宣传时要认真辨别,多听多看多比较,擦亮眼睛,保持理性,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合理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