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经济法治舆情   作者:丰梁

发布时间:2022-08-24 04:48:54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认证有效性抽查工作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2〕627号)湖北省2022年度强制性产品认证(载重车辆、商用车辆)有效性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结合《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有关要求,省局定于2022年8月20日至10月10日对我省生产、流通领域内获证载重车辆、商用车辆进行认证有效性抽查。现就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抽查目的

通过本次有效性抽查,强化对认证从业机构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认证机构的认证行为,维护强制性产品认证市场良好秩序,强化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底线”的作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任务分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总体部署,本次载重车辆、商用车辆认证有效性抽查由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具体协调组织,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国汽研检测中心)组织抽样、检验、核查以及结果分析汇总工作。各相关地市市场监管局配合中国汽研检测中心完成抽样任务,并按省局要求负责本次有效性抽查有关后处理工作。

三、抽查形式及数量要求

本次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建立检查企业及产品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结合全省相关车辆生产、流通领域分布情况,对省内各生产企业尽量做到全覆盖,随机抽取省内各个地市的销售网点,核查350个批次获证产品的认证一致性情况。

四、工作时间安排

抽查工作拟定于8月20日开始组织实施,1010日前结束;10月11日—20日组织抽查结果汇总、分析及反馈,并对本次有效性抽查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1.各市州局要积极配合中国汽研检测中心完成抽样工作,并派相关人员参与辖区内抽样。各参与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加强组织、合理安排,按时完成本次抽查任务。

2.各单位严格落实时间节点要求,严守相关纪律规定,保证抽查检验数据公正、准确,结论明确且具有可追溯性。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次抽样不收费,承担抽查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被抽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4.相关市局要主动作为,及时对本辖区内发现生产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违规的生产企业进行依法查处。

5.省局将会同中国汽研检测中心本次有效性抽查工作进行总结,并于10月20日前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