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布21批次抽检不合格木制家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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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7 02:54:59

11月6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公布21批次抽检不合格木制家具产品。其中,14批次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占不合格总数的66.7%;5批次产品木工要求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23.8%;3批次产品力学性能(推拉构件强度)项目不合格;2批次产品表面理化性能(漆膜)附着力项目不合格;1批次产品重金属含量(限色漆)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近期对木制家具产品质量开展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181家企业生产的181批次产品,重点对木制家具的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漆膜)、表面理化性能(软硬质覆面)、力学性能、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限色漆)6大类50个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21批次,不合格率11.6%。

在具体抽查中,此次抽查70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椅子(办公椅、餐椅、吧台椅、凳子)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率为4.3%,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甲醛释放量;抽查36家企业生产的36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7批次,不合格率为19.4%,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甲醛释放量;抽查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床头柜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率为13.3%,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木工要求、推拉构件强度、重金属含量(限色漆);抽查13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茶几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率为15.4%,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木工要求、甲醛释放量;抽查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柜子(衣柜、鞋柜、电视柜、吊柜、活动柜等)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4批次,不合格率为40%,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木工要求、甲醛释放量、附着力;抽查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其他木制家具(衣帽架、梳妆台等)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率为25%,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甲醛释放量。此外,此次还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桌子(餐桌、西餐桌、电脑桌等)产品、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木制沙发产品,均全部合格。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市场上的木制家具主要有板式家具和实木家具(存在一定比例的实木或全实木的家具产品)两种。消费者在购买木制家具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区分材质。选购家具时,应向商家了解木家具的材料构成,是实木类家具的,应注意是否使用了人造板;是红木家具的,应确认名贵木材的树种名称,并在合同上标明。

外观质量。选购时主要看家具表面是否有划痕、压痕、鼓泡、脱胶起皮和胶水痕迹等缺陷;木纹图案是否自然流畅,非设计类色差是否明显。

木工制作质量。家具产品各个部件应平整、对角度良好,未出现板块倾斜的现象边、面装饰要看其装饰部件上涂胶是否均匀、粘结是否牢固、修边是否平整光滑,零部件旁板、门板、抽屉面板等下口处等可视部位断面是否封边处理。

连接件质量。重点查看家具产品的连接件部厚度,应当灵巧、光滑、表面电镀处理好,配合件的精度要高,不能有搓、毛刺等。

有害物质释放量。购买家具时,可打开抽屉、柜门,闻一闻是否有明显刺鼻的气味,并要求商家提供产品相关的检验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