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多项违规 农行和农银理财等受罚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聂国春

发布时间:2022-11-02 01:17:57

继今年6月光大理财、中银理财等理财公司首次因理财业务违规吃罚单后,又有多家金融机构遭监管重罚。

银保监会10月28日披露,因理财业务存在多项违法违规,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农银理财分别被罚150万元、450万元、240万元和200万元,4家机构共涉及1040万元罚款。其中,“农行系”金融机构连吃两张罚单,两家合计被罚390万元。

具体而言,农银理财共涉六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二是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三是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四是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杠杆水平超标;五是同业理财产品未持续压降;六是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基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银保监会依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其处以240万元罚款。

对于农业银行的处罚则涉及以下两项:一是作为托管机构,存在未及时发现理财产品投资集中度超标情况;二是理财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原则要求,操作管理不到位。

兴业银行和建设银行被罚的主要原因同样是理财业务存在违法违规。其中兴业银行理财业务被罚款最高,达450万元,共存在5项违规:一是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二是未按规定开展理财业务内部审计;三是同业理财产品未持续压降;四是单独使用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五是理财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原则要求。

记者了解到,此次集中处罚是针对部分理财公司及其母行开展的理财业务专项现场调查结果。今年6月,银保监会官网首次公开披露对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中银理财以及光大理财4家机构的处罚结果,合计处罚金额达1490万元,加上此次公布的4家机构,合计共有8家机构累计处罚2530万元。业内人士表示,未来随着对理财公司及母行现场检查的深入开展,预计将有更多相关罚单被公示。

今年5月,《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要求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及其销售人员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时,不得“使用未说明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的业绩比较基准,单独或突出使用绝对数值、区间数值展示业绩比较基准。”记者注意到,兴业银行和农银理财均因存在“业绩比较基准宣传不当”而遭处罚,这也是监管部门首次对“业绩比较基准宣传违规”开出罚单。